離婚後財產可以二次分割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3W

離婚後財產可以二次分割嗎?

一、離婚後財產可以二次分割嗎?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在離婚後一年內,如果一方當事人主張撤銷離婚協議並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則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作假”和“強迫”的證據。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夫妻一方如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財產的行為。另一方可以在發現財產線索後的二年的時效內,向法院進行起訴。此外,存在上述行為的當事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哪些約定是無效的?

1、財產歸子女

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後子女的撫育問題,會約定某一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但在實際的生活中,雖然做了此類財產約定,但這些財產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從法律上來看,贈與沒有履行。當然,沒有完成的贈與便不生效。實踐中,此類無效約定屢見不鮮,爭議較多,當然均以無效認定而告終。

2、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

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後共有,但實際沒有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最終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3、誰提離婚誰無財產

“誰提離婚,誰便淨身出户”往往會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信諾,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離婚的念頭,一心一意地經營好婚姻。實際上,此類約定往往會認為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

綜上所述,夫妻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就要處理好財產分割,這關係到各自的經濟利益。等拿到離婚證後雙方夫妻關係解除,如果發現還有共同財產沒有分割或者一方有隱藏轉移財產的,可以二次分割,不能訂立補充協議的話,當事人可以起訴到法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