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協議對財產分割怎麼影響?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1、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夫妻關於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財產協議對財產分割怎麼影響?

2、婚前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處理,即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財產協議關於一方財產的約定無外乎兩個方面,一是個人財產完全屬於自己,二是一方財產部分或全部贈與另一方;婚前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處理,即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二、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1、房產增值部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五條規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後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內房屋贈與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規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户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

3、一方父母出資買房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4、雙方父母出資買房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