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了財產怎麼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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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離婚了財產怎麼分配的?
原則上,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若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約定的,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分割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夫妻分財產的方式:
1、一方的個人財產不進行分割,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2、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離婚後家庭財產如何分配?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1、工資,獎金。工資和獎金是夫妻雙方在日常勞動中獲得的報酬,不管是腦力勞動還是體力勞動。其不僅包括工資、獎金,還包括各種形式的報酬收入,諸如紅包、禮金、津貼等獲得的貨幣,這些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都歸夫妻共同所有。
三、離婚時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日常生活中,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例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結婚之後取得的財產都屬於婚內共同財產,夫妻二人辦理離婚手續時,需要均等分割。這些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入、知識產權收入等。辦理結婚手續之前所獲得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