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夫妻離婚財產分割

來源:法律科普站 7.6K
再婚的夫妻離婚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再婚夫妻離婚財產分割

        我國《婚姻法》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在婚內有合法的財產約定的,按照雙方的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也可以進行不均等分割。對財產分割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判決。在這一點上,再婚夫妻與初婚夫妻並無區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