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和父母分割財產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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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和父母分割財產可以嗎?

一、子女和父母分割財產可以嗎

子女和父母分割財產可以,但是共有財產屬於父母的,不屬於子女的,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無權分割。如果是父母個人財產,那麼父母就有權利自己決定分還是不分,作為子女是不能分割家產的,否則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是家庭共有財產,那麼共有人是可以要求分割,但是需要所有的共有人一起協商分割。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父母與子女財產是否共有

對於未成年女未,父母給子女的財物應視為一種贈與,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除有證據證明該財產屬於父母所有,子女只有使用的權利!這是父母對子女的財產有管理的責任,但只能在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才能支配他的財產,不能非法損害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利益。

成年子女,如果子女已經組建一個獨立的家庭,那麼子女的財產和父母的財產是分開的。

在子女沒有分家的情況下即沒有獨立組建家庭,父母和子女共同勞動、共同所得的的財產以及在此基礎上購置和積累起來的財產屬於家庭共有財產,父母和子女享有共同的權利。父母和子女的個人所得非依約定不成其為家庭共有財產。

家庭共有財產是指家庭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創造、共同取得的財產,以及在此基礎上購置和積累起來的財產等。家庭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徵:

其一、家庭共有財產必須以家庭共同生活關係的存續為基礎,離開這一基礎,家庭共有財產將無從談起;

其二、家庭共有財產必須是家庭成員共同創造、共同取得的財產,以及在此基礎上購置和積累起來的財產;

其三、家庭成員各自所得財產在有約定的情況下方為家庭共有財產;不少人認為,在家庭共同生活關係存續期間,家庭成員共同或各自所得的財產都屬於家庭共有財產,這一觀點是從夫妻共同財產制度類推而來,是有誤的。認定某項財產是否屬於家庭共有財產,着眼點在於是否存在家庭成員的共同勞動、共同所得的事實,故家庭成員的個人所得非依約定不成其為共有。

其四、家庭共有財產的權利主體可以是全體家庭成員,也可以是部分家庭成員,具體情況應依財產的來源而定。將家庭共有財產僅定位於“全體”家庭成員共有是不準確的。

五、家庭成員對家庭共有財產共同享有一個所有權,無份額之分。只有在家庭共同生活關係終止以後,才能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分割。

六、家庭成員對家庭共有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家庭成員之間另有約定外,對於家庭共有財產的使用、收益和處分,應由家庭成員協商一致進行。

夫妻雙方的通過財產,在分割時是可以不分割給自己的孩子的,但是若是夫妻雙方協議達到一致,那麼也可以將一部分或者是全部的財產轉移給自己的孩子。但是若是父母的財產也有孩子的一部分,那麼在分割時,也需要同子女協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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