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共同財產離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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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共同財產離婚怎麼辦?

沒有共同財產離婚怎麼辦?

婚後沒有共同財產的情況下,不涉及到財產分隔的相關司法程序,可以直接訴訟離婚。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採用的是婚後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除個人特有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的制度。

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財產可以使用這兩種方法離婚:

1、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並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能反悔嗎?

1、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離婚協議並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的,就財產分割問題達成的協議,屬於民事合同。離婚後一年內一方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經審理未發現離婚分割財產有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行為的,對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駁回。”

2、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定位為民事合同。既然屬於民事合同,對雙方就有一定的約束力,不能隨便反悔;其次規定了時間限制,限於離婚後一年內,超過這個時間則不予保護;最後規定了支持當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財產訴訟請求的幾種情況,即離婚分割財產有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行為,除此以外,對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應予駁回。

三、夫妻離婚共同財產怎麼分?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離婚協議的按照離婚協議。協議不成由法院判決時,有證據證明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的,仍然歸原所有人;無證據證明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均無過錯的情況下,原則上一人一半。但也存在以下特殊情形:

一方如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另外一方要對其進行幫助。一方存在有殘疾或者是喪失勞動能力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也應適當照顧。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沒有婚內共同財產可以直接離婚,簽署離婚協議分割財產之後,也是可以反悔的,但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財產。離婚之後,發現另一方存在隱瞞、轉移婚內共同財產的情況,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分割婚內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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