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結婚登記前要做婚檢嗎?
一、深圳結婚登記前要做婚檢嗎?
結婚登記沒有要求必須要婚檢,無需提供婚檢證明,可由個人決定是否選擇參加婚檢。
婚檢即“婚前醫學檢查”,是對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可能患影響結婚和生育的疾病所進行的醫學檢查。這些疾病主要包括乙肝、梅毒、艾滋病等影響婚育的傳染病,以及其他遺傳病、精神病、和重要臟器疾病等。這些疾病通常具有較強的隱匿性,在婚前往往不易被發現,但在生育時卻可能對胎兒造成嚴重影響,進而給家庭帶來嚴重衝擊。所以婚檢是防治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第一環。
二、結婚登記的辦理條件有哪些?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男女雙方自願結婚;
3.男方年滿22週歲,女方年滿20週歲;
4.均無配偶;
5.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
三、結婚登記辦理的所需材料有哪些?
1.户口簿;
2.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由本人到登記現場簽字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4.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無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門或集體户籍管理單位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屬於集體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當事人未落户的,可憑户口遷移證明等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户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户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檢不是我國規定的結婚的必要程序,現在我國規定結婚的主要程序就是雙方必須要自願,然後在自願的原則上,必須是到達了法定的年齡,男性是必須要到達22週歲,女性是可以比男性小兩歲,然後雙方去登記結婚的時候,不能夠是近親屬或者是直系血親,三代以內的旁系都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