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結婚有沒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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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上結婚有沒有法律效力

網上結婚有沒有法律效力

所謂虛擬婚姻,是指在虛擬的網絡上進行結婚登記、並領取虛擬結婚證所締結的婚姻關係。虛擬婚禮則是以網絡為場所舉行的婚禮,可以通過在虛擬社區、BBS中發帖回帖的形式進行,或者在聊天室裏發言的形式,還有在網絡遊戲中角色扮演,以及通過語音和視頻的形式進行。虛擬婚姻虛擬婚禮,是指雙方通過互聯網相識、相知、相愛,並相約締結虛擬婚姻、舉行網絡婚禮的行為。如果雙方感情進展順利,將來就有可能在現實中締結婚姻。

現實婚姻虛擬婚禮,則是指雙方在現實中已經存在婚姻關係,卻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在現實中舉行婚禮,於是選擇網絡;或者現實中已經進行過婚禮,又想嘗試一下新的婚禮形式,等等。

根據中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公民婚姻成立實行登記主義原則,網絡“婚姻”顯然不具備這一法定形式要件,“網絡夫妻”因此無重婚之嫌。而且,“網絡夫妻”雙方在登記註冊時,通常都不以真實資料示人,彼此之間甚至連對方的真實姓名和性別都不知道,在網上不可能有同居的事實發生,更談不上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這就是説,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因“網絡婚姻”導致現實婚姻關係破裂而離婚時,在網上結婚一方的配偶,想要通過訴訟手段來追究對方的責任,在現階段來看幾乎是不可能的。

《婚姻法》中關於過錯方的規定,不能單純地以具有婚外性行為或與他人同居才能認定為夫妻一方有過錯,“網絡婚姻”也應當視為夫妻一方有過錯的一種情況。因為夫妻雙方在締造婚姻的時候,雙方都對這個婚姻有所期待,希望在精神上互相撫藯,在經濟上互相扶持。如果哪一方破壞了,即使法律上?有規定承擔什麼責任,但起碼應當將其認定為過錯方。正因為一方存在過錯,所以,終止所謂“網絡婚姻”的證據,法院、律師或者當事人都比較容易取得。

在現行法律前提下,我們應加深對《婚姻法》有關條文的理解,從立法本意上做出準確解釋,並正確適用法律,一是要填補相關法律空白。二是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在財產分割上應靈活操作,真正做到照顧、保護無過錯方。

二、網上結婚構成重婚嗎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它包括兩方面:一是“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指已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二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指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為的批覆》規定,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係的行為。而這種建立夫妻關係的行為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即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二是事實上重婚(“事實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而無論是法律婚還是事實婚,都是指現實的行為,而不包括虛擬的行為。 因此,與他人在網上機會的行為並不構成重婚。

網上結婚,首先斌不具有法律效力。至於是否構成重婚,根據規定重婚要求是存在法律婚或者事實婚,這都是指現實中規定行為,並不包括在網絡這個虛擬世界中結婚。因此,即使男女在已經結婚之後,又與他人在網絡上結婚的,這時也不能認定其構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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