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後財產糾紛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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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後財產糾紛怎麼處理?

一、離婚判決後財產糾紛怎麼處理?

可以協商解決問題,處理離婚案財產糾紛時,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的共同財產一般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財產糾紛法院判決一般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相關法律的具體規定可以知道,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才由法院判決。如果還出現了一方承擔過多義務的情況,比如説照料老人。那麼可以要求另一方給與一定的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離婚財產有什麼方法分割?

1、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2、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於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3、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後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時財產糾紛可以自行協商,辦理離婚手續時,可以直接分割婚內共同財產,遵循平均分割的原則,也可以用實物進行分割,按照一定的規則,獲取婚內共同財產,若是一方取得了婚後的共有物,另一方沒有的,可以用折價補償的方式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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