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離婚協議書要注意哪些問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9W

離婚協議書,是協議離婚必須的法律文件,會直接關係到雙方的各方面利益。因此建議當事人找專業的離婚律師代書,才能從根本上接觸離婚後的顧慮。

寫離婚協議書要注意哪些問題

我們受理很多離婚後財產糾紛,就是因為離婚協議書沒有寫好引起的爭議。即使是自己寫,也要請專業離婚律師幫你審查,用我一個當事人的話説,這叫“半包”。

結合我看過的當事人自己寫的離婚協議書,我總結出寫離婚協議書時,要注意的問題:

1、離婚協議書不是雙方簽字就生效,而是必須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才生效,只要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當事人是可以對離婚協議的內容反悔的。

雖然離婚協議的內容可以反悔,但是這份離婚協議畢竟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當一方向法院起拆離婚的時候,法院呢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將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作為參考依據。

2、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然是不能夠違反法律的規定。

比如: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一方不得再婚或是不能再生育,不享有孩子探望權等等,這些都屬於違反法律規定的,都是屬於無效的條款。

3、網上的離婚協議書經常有這樣的語句,説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名下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

這樣的約定,其實法律風險非常大,特別是在一方有隱瞞財產,對方不知情,如果這個條款寫在裏面,不知情的一方,將來再發現對方還有這些財產的,那要想爭取難度就非常大了。

所以在這裏就建議雙方在寫離婚協議書的時候,詳細列明各項財產,把財產的具體信息都寫清楚,將來一方再因為財產發生爭議的時候,向法院起訴時就會有理有據。

4、關於孩子撫養費問題,孩子的撫養費只要雙方自願,在自願的情況下就可以約定孩子的撫養費支付到孩子滿18週歲且獨立生活時止,這樣的約定即便是孩子將來滿了18週歲,但是還在上大學,那對方上大學的費用也是要承擔的。

5、離婚後可以會涉及户口的問題,一般來説房子歸了哪一方,那會要求另外一方呢從房子裏把户口遷出去,如果另外一方不配合的,那你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遷户口,法院也是不會受理的,那怎麼辦呢?

李律師這裏建議大家在協議中約定,如果一方在一定的期限內不把這個户口從房子內遷出的,那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這樣一來就會給對方產生一定的威懾力,迫使其户口儘快的遷出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