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手續可以辦理離婚
近年來,我過離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夫妻之間因為性格不合、家暴等原因離婚的數不勝數。
那麼,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呢?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當然,兩種方式下的手續也是不同的。
01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即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並簽訂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即可。
辦理離婚登記需要當事人攜帶以下資料:
(1)雙方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02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即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分擔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訴訟的手續(過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一般是先到立案大廳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標準的,給予立案。
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需要到對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起訴。
起訴時需要提供的材料:
(1)起訴書;
(2)原告的身份證;
(3)雙方夫妻結婚證或者婚姻登記機關開具的婚姻證明;
2、立案大廳准予立案後發出立案通知書,法院即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受理案件後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被告發出傳票要求其應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
A. 若調解後雙方和好的,則由原告撤回訴訟,婚姻繼續有效。
B. 若調解後,對方同意原告的離婚請求,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達成一致的,則由原告撤回訴訟,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即可。
C. 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
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以上就是對離婚需要什麼手續的解答,對於訴訟離婚來説,需要的不僅僅是提交材料這麼簡單,更需要證據去進行佐證。
所以,如果您有相關問題,建議尋求律師的幫助。
信金國律師辦理婚姻案件近20年,作為長期工作在訴訟的第一線,信律師更希望通過自己的能力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擺脱其不幸婚姻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