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隱瞞財產還可以分割財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7.37K

離婚時隱瞞財產還可以分割財產嗎?

一、離婚時隱瞞財產還可以分割財產嗎?

1、離婚時隱瞞財產可能還可以分割財產,也有可能會喪失財產的分割權。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子女撫養部分僅體現協議雙方的意志,婚姻登記機關對此不予審查或僅作浮淺之形式審查,故該部分未得國家公權力認可,當事人事後有異議甚至反悔的,仍應享有訴權,至於實體上能否勝訴則另當別論。所以,即使是在協議中已有過約定的財產,事後因離婚時隱瞞財產等發生糾紛的,也應作為夫妻登記離婚後的財產糾紛,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二、離婚隱匿財產的行為有哪些?

1、在辦理房產證時,以“貸款不便”“未領到結婚證不能共有房屋”等為藉口,將房產證辦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離婚時予以否認;

2、對於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登記方將房產擅自過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現金等;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以他人名義買房,實則自己是房產的擁有者,離婚後,再將房產過户到自己名下。

4、將平時的工資轉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銀行卡內,擅自將自己的存款以現金方式取出;

5、轉移隱匿炒股信息,將股市內的股票拋售後,套取現金,轉移隱匿等。具體説來,隱匿財產的行為有很多種,只要是不讓對方知道的財產轉移行為,都屬於隱匿財產的行為。

男女雙方對於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置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都不得采取任何的方式隱藏共同財產,否則將會損害另一方的財產權益。若公民在離婚後才發現隱藏事實存在,則可以在訴訟時效內提出再次分割財產的請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