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過錯離婚後要求賠償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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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過錯離婚後要求賠償可以嗎?

一、婚內過錯離婚後要求賠償可以嗎?

完全可以。

1、離婚過錯賠償本是婚姻一方當事人因具備過錯,侵害了婚姻另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導致婚姻關係破裂,並且導致無過錯方受到損害,因而有過錯方應該基於自己的過錯向無過錯方承擔民事責任的法律制度。

離婚過錯賠償制度,目的在於使無過錯方在離婚時通過獲得物質上補償方式,使他心理上獲得撫平從而保護其合法權益。

2、離婚過錯賠償的條件是法定的,並不是只要對方對婚姻關係破裂有過錯,無過錯方就可以提出賠償。只有過錯方的過錯符合下列條件時,無過錯方才可以提出離婚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提出離婚賠償的權利、義務主體,僅限於離婚當事人,不包括夫妻雙方以外的其他人。必須由無過錯方離婚時提出。離婚後無過錯方在提出賠償請求,法律一般不予支持。

4、婚內是不能主張離婚賠償的,也就是説只有在離婚時,無過錯一方除提出離婚外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賠償請求,如果不主張離婚,只是單獨提出婚內賠償請求的,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二、離婚損害賠償的注意事項

離婚損害賠償,它既是婚姻關係民法屬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護離婚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需要。離婚損害賠償責任是侵權責任,有四個構成要件,應將過錯推定原則引入到婚姻家庭領域中的損害賠償制度中。損害賠償作為侵權者因承擔的民事責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預防違法行為的功能。這本身就體現了對違法行為的制裁,並且對其他可能發生侵權行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預防作用。

在一定條件下對造成婚姻關係破裂存在過錯的一方婚姻當事人給予的法律制裁。在離婚損害賠償有關司法和婚姻生活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過錯種類: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這4種情形是婚姻損害賠償的法定條件。除此之外的其他過錯,都不構成婚姻損害賠償責任。

2、時間限制: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婚姻損害賠償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其不同意離婚,也不提出婚姻損害賠償請求的,或其在一審時未提出婚姻損害賠償請求而在二審期間提出,法院調解又不成的,可以在離婚後1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責任主體:對婚姻關係破裂存在過錯的一方婚姻當事人、造成婚姻關係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

4、賠償範圍: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

5、特別提醒:婚內損害賠償不受保護。一方面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婚姻損害賠償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婚姻損害賠償請求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6、雙方均有過錯的情況,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如果是在婚姻關係還存續期間,婚內的一方配偶就出現了過錯,比如説重婚或者是出軌,或者是對家庭成員實施了虐待,這些行為都算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的行為。只要雙方是由於這些過錯原因導致的離婚,那麼請求對方賠償,法院是會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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