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三週歲離婚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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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三週歲離婚判給誰?

一、孩子三週歲離婚判給誰?

孩子三歲離婚孩子判給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且具有相應撫養能力的父母一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後,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由父母雙方協商撫養問題,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離婚判決撫養權歸屬要考慮什麼?

子女撫養方面,在進行辯論時,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比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辯論:

1、孩子的年齡。

2週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2、從孩子的性別。

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3、從雙方的經濟條件。

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4、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

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三週歲的孩子可以判給女方,孩子的年齡,雙方的經濟條件,孩子的性別和生長環境是判決撫養權需要考慮的主要問題;離婚後再婚也可以爭奪孩子撫養權,若是想要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先跟對方進行協商,爭取達成一致意見,簽署變更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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