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方是三倍姨兄妹能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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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女方是三輩姨兄妹能結婚嗎?
男女方是三代以內的姨兄妹的,不能結婚,在我國,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自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二、哪些婚姻關係是無效的?
無效婚姻包括: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三、結婚後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禮嗎?
結婚後一般不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禮,退彩禮的法定條件是: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四、結婚怎麼界定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如果所謂的姨兄妹已經超出三代之外,這種情況下可以結婚,但只要在三代以內,不管是怎樣的旁系血親關係,都不能結婚。除此之外,登記結婚還要求男方要滿22週歲,女方要滿20週歲,且雙方完全自願,雙方都是單身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