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賠償起訴狀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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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賠償起訴狀怎麼寫?

一、離婚財產賠償起訴狀怎麼寫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範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係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裏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後,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二、離婚損害賠償條件

(一)、請求權人的主體資格。

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必須是無過錯一方。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只能由無過錯一方向有過錯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賠償請求。對因不合法婚姻如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以及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中存在的無過錯方,不享有該項請求權,因為這種無過錯方不是適格的主體。

(二)、被請求權的主體資格。

該項損害請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資格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對有的當事人在請求時要求配偶以外的第三者等進行賠償的,這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

夫妻離婚過錯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通常情況下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起訴狀的內容除了夫妻雙方的基本信息外,財產賠償的金額、方式需要寫清楚,法院根據具體的證據進行判罰,由過錯方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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