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家庭暴力的法律制裁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輕傷家庭暴力的法律制裁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暴力呈現出新的趨勢和特點:“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識階層”等逐漸成為談論家庭暴力問題時頻繁出現的關鍵詞。據世界銀行調查統計,20世紀全世界有25%-50%的婦女都曾受到過與其關係密切者的身體虐待。全國婦聯的一項最新抽樣調查表明,在被調查的公眾中,有16%的女性承認被配偶打過,14%的男性承認打過自己的配偶。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律對家庭暴力輕傷怎麼判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傷者可以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階段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才構成虐待罪。情節惡劣是指虐待的動機卑鄙、手段兇狠;虐待年老、年幼、病殘的家庭成員;或者長期虐待成員,屢教不改,時間長達數月甚至是數年,對被害人的身心造成較為嚴重的傷害;造成被害人傷殘、死亡等。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 、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二) 、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撫養人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告訴才處理)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受告訴才受理的限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