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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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家庭暴力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裏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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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家庭暴力的徵文怎麼樣寫

廣州市婦聯日前發佈了《廣州市反家庭暴力情況研究報告》,報告顯示,近四年來,廣州家暴案例佔信訪總量的比例逐年減少,但社會公眾對家暴的危害性認識仍有不足。超過四成被訪者認為,偶爾發生的暴力不屬於家暴,超六成人認為打孩子不是家暴。隨着人們權利意識、性別平等滬窢高喝薨估胳台供郡等觀念的提高,夫妻之間的暴力行為已經受到大多數人的重視。但是,對待孩子的暴力行為,人們卻是見慣不怪。這或許與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有關。“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在許多中國人看來,孩子如同父母的私有財產,即“受之於我”就要聽“我”處置。於是“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就成了暴力對待孩子的正確理由。社會中多起令人髮指的虐童事件,都是頂着“教育”的名頭:被開水燙頭魚線縫嘴的女童、生母打死親生兒等事件頻現報端。面對打孩子的家庭暴力,社會不應無動於衷。毋庸置疑,我國對兒童權益的保護方面還存在諸多缺陷。要知道,孩子一旦落地就已經成為一個獨立的個人,有獨立的思想和權利。家庭暴力對孩子的心理影響是無法估量的,經常遭遇家暴的孩子會產生一定的心理扭曲,影響孩子的整個人生,甚至社會。據調查,大多在暴力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會具有一定的暴力傾向,而且易出現暴躁、孤僻、偏執等心理偏差,從而埋下隱患。由此看來,打孩子不只是家庭中別人無法干涉的私事,而是整個社會的事,全社會都應建立正確的思想,共同對打孩子的家暴説“NO”,讓孩子生活在家庭之愛、社會之愛中,如此才能讓孩子們“性本善”,而非“性本惡”。面對廣州超六成人認為“打孩子不是家暴”的現象,除了加強宣傳,增強權力意識之外,更需要法律糾偏。只有法律的鏟子,才能剷掉千百年來封建意識下積累的“棍棒教育”觀念。我國雖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但在多方面還很不健全,特別是執法方面,民警即使出警,往往只是口頭警告了之。因此,應儘快健全法律法規,讓孩子有法保護,讓傳統觀念逐漸被法律清掃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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