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庭暴力後女方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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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庭暴力後女方離家出走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裏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律師您好:男方有家庭暴力,女方離家出走,出走後男方因尋釁滋事

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須達到兩年以上,而且雙方是因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義務。如果是因為工作、去外地學習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離婚的時候選擇訴訟離婚,法院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作為離婚標準的,如果男女雙方的情況被認定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那麼判離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因為你已經起訴離婚過一次,你去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此時一般會認定為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判離婚的概率會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很多。

法律意義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對另一方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暴的認定在法律上比較嚴格,如果法院認定為構成家暴,那麼法院有很大可能判決離婚。同時無過錯方可以主張精神損失費以及物質損失費。

雙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申請庇護或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來保障受害方的健康。
人身安全保護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 禁止對方實施暴力;
2. 禁止對方騷擾、跟蹤、接觸你及其相關近親屬;
3. 責令對方遷出你的住所;
4. 實施保護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能不能離婚或者是想離婚,需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協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情況來判定的,主要是判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治癒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情況來判定。
當然在這個期間男女雙方是可以隨時協議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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