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是集體户口怎麼領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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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是集體户口怎麼領結婚證?

一、户口是集體户口怎麼領結婚證?

集體户口領取結婚證的具體程序,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集體户口一般包括掛在單位的集體户口和掛在人才市場的集體户口。集體户口辦理結婚登記並不複雜,不管是結婚雙方還是其中一方是集體户口,只需帶上本人身份證、集體户口卡原件(集體户口中屬於你的那一頁)、集體户口封面的複印件(主要是為了複印集體户口地址),到集體户口所在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然後到婚姻登記處登記就可以了。當然別忘記把集體户口卡還回所在單位或人才中心。

二、結婚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三、哪些情形婚姻無效?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綜合上面所説的,結婚證是代表雙方合法婚姻最重要的證件,但對於此證件在辦理時必須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如果一方的户口是屬於集件的話,那麼就需要帶上集體户口卡的原件還有複印件,這樣才能得到民政部門的認可,合法的材料才能建立起合法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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