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瑣事戀人打架算家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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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生活瑣事戀人打架算家暴嗎?
戀人之間動手打架的不算家暴,家暴是針對家庭成員的,但動手打人涉嫌故意傷害,被打者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打架不構成犯罪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三、打架報案後公安機關怎麼處理?
打架報案後,派出所會根據具體情況依法進行處理:
1、如果情節輕微的,可對雙方進行批評教育。
2、如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可對當事人予以治安處罰。
3、如果構成犯罪的,則應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另外,對於因打架而造成的損失,派出所也可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不管男女雙方間到底是什麼關係也不能因為生活瑣事就動手打架,戀人之間打架的這種狀況,如果兩個人都動手了,而且也沒有造成什麼特別嚴重的後果,報警以後公安機關主要是對雙方進行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