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起訴有時間限制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2W

遺產起訴有時間限制嗎?

遺產起訴有時間限制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兩年。但是民事訴訟法修改後,將這一時間改為三年,從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這就是説,繼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並且在知道自己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內必須行使,否則就將有可能失去法律的保護。但在出現法定事由時,三年訴訟時效可能中止、中斷或延長。比如,繼承人向糾紛相對人主張權利就會引起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中斷後,訴訟時效會重新開始計算。如果權利遭受侵害20年後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法律也將不再予以保護。

提醒當事人的是,向對方主張權利時,一定要留存主張權利的證據。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可以用來引發訴訟時效中斷。另外,法律設定訴訟時效的初衷不是為了限制當事人權利的行使,相反是督促當事人遇到任何糾紛時及時尋找途徑解決糾紛,不能枕在權利上睡大覺。糾紛發生的時間太長,既不利於法院查清事實給出公證判決,也不利於當事人保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時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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