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到哪裏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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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到哪裏登記

一、結婚到哪裏登記

需要登記結婚的內地男女雙方需帶着材料親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有關手續。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二條規定,“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婚姻登記條例》第4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因此,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是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

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以下三個步驟:

1、申請,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證,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説明,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結婚到哪裏登記 第2張

二、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材料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户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結婚到哪裏登記 第3張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本人户籍證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在我國,想要成為合法的夫妻必須要到相關婚姻登記機構進行結婚登記,同時還需要事先準備好相關的證件,希望各位在看了小編帶來的文章後能夠順利的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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