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檢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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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檢的注意事項主要有:
1、婚檢要儘量與婚期拉開時間距離,一旦檢出問題,能爭取時間治療,婚檢證明的有效期是三個月;
2、婚檢時帶上雙方户口本、身份證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張,另外還要有雙方單位的介紹信;
3、婚檢時女性要避開月經期,月經乾淨三天後再婚檢;
4、婚檢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勞累,別喝酒,因為這些都有可能影響肝功的化驗結果;
5、婚檢前一天儘量吃清淡飲食,否則抽血化驗時會出現乳糜血(血液混濁),影響檢查結果;
6、婚檢當天早晨一定不能進食,必須空腹檢查。

婚檢注意事項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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