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異地補辦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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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婚證異地補辦流程是什麼?

結婚證異地補辦流程是什麼?

1、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2、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3、補辦結婚證是可以由當事人委託他人辦理,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和委託書。

4、委託書上還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

補辦《結婚證》不同與結婚登記,結婚登記需要雙方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目的是要查明、核實是否自願等相關情況,而補辦《結婚證》是婚姻關係已經存在,民政部門只要核對婚姻檔案底冊就可以查明情況,因此,只要一方持户口簿、身份證就可以補領了。

二、領取結婚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説明,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綜上所述,夫妻辦理好結婚登記手續後,各自持有一本結婚證。之後在辦一些事務的時候會用到,如果不慎丟失,要儘快的補辦。現在不少人在外地工作生活,補辦結婚證不用回原籍。到常住地婚姻登記機構提交相關材料就行,沒有問題的,當場補發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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