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拿結婚證孩子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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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現實生活中,有好多家庭都是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就已經生了小孩子,沒有結婚就説明這段感情不受到法律的保護,那如果在這期間兩個人的感情破烈了,那孩子怎麼辦呢,那就來了解一下如果沒拿結婚證孩子歸誰?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如果沒拿結婚證孩子歸誰?

一、如果沒拿結婚證孩子歸誰?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 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 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孩子歸女方的概率最大。

第一、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 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二、沒有結婚證小孩怎麼隨母親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隨母報户口,孩子的母親可持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以當地公安機關規定為準,以浙江省為例,嬰兒(包括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嬰兒的監護人或者户主持出生醫學證明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根據《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嬰兒(包括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嬰兒的監護人或者户主持出生醫學證明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第十七條 户口登記的姓名,應當使用規範漢字,符合公序良俗,可以隨父姓或者隨母姓。

第十八條 户口登記的民族,應當依據父親或者母親的民族成份確定,所登記的民族應當是國家正式認定的民族族稱。

第十九條 大中專院校的已婚學生夫妻雙方户口均屬學生集體户口的,在學期間所生子女的户口應當在該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待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畢業並辦理户口遷移手續後,再辦理該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續。

大中專院校的已婚學生夫妻一方户口屬學生集體户口,其配偶為非學生集體户口的,在學期間所生子女的户口應當在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第二十條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一方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應當在地方居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在父親或者母親部隊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也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綜合上面所説的,如果沒拿結婚證孩子歸誰?一般情況下,2週歲以下的孩子都是隨母親,如果女方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要養孩子的話,也是可能隨男方撫養的,但是,大家最好還是在結了婚的情況下,再來要孩子,這樣的話,這段婚姻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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