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結婚證夫妻之間去一個人可以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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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辦結婚證夫妻之間去一個人可以辦理嗎?

補辦結婚證夫妻之間去一個人可以辦理嗎?

補辦《結婚證》不需要夫妻共同去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補辦《結婚證》不同與結婚登記,結婚登記需要雙方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目的是要查明、核實是否自願等相關情況,而補辦《結婚證》是婚姻關係已經存在,民政部門只要核對婚姻檔案底冊就可以查明情況,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證就可以補領了。

二、補辦結婚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1、當事人需持身份證及户口簿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係證明書》,並填寫申請書。

2、需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查檔證明,若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如户口本夫妻關係的記載,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近親屬出具的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如屬於結婚證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需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3、雙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另外,補辦結婚證的程序中,若需委託他人來補辦結婚證,需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因故未能親自到的可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提交公證的當事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

我們知道,要是男女申請領取結婚證的話,必然要求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之後經過對條件、證件審查,符合要求的,那麼才會准許結婚,發給雙方結婚證。那要是因為結婚證丟失或者毀損需要補辦的話,其實要求不會有那麼嚴格,此時就算一方當事人也是可以補辦到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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