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外遇要坐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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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外遇要坐牢麼?

新婚姻法外遇要坐牢麼?

不管是新《婚姻法》還是明年初開始實行的《民法典》都沒有規定外遇要坐牢,事實上對婚外情行為本身,除了受到道德譴責,中國法律並未明文規定。但是,因為婚外情行為引發的虐待、遺棄、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嬰、傷害、兇殺等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結果,《民法典》(201.01.01生效)、《刑法》均有相關的規定。

對於婚外情引起的上述行為,必須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按不同罪名,依法定罪量刑,堅決予以嚴懲。因此,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或雙方僅僅是單純的有婚外情行為的話,一般是不構成犯罪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可以證明外遇的證據

1、直接證據。

(1)配偶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錄像,要求能夠清晰的辨認正在發生性行為的雙方並沒有被剪輯;

(2)配偶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場面照片,要求説明照片的來源、拍攝時間、地點等信息;

(3)書面認可,發生婚外情的當事人自己書寫的保證書、承諾書、認錯書等;

實踐中可以引導丈夫在“保證書”、“悔過書”中檢討自己與情人長期共同生活的情節,然後可以經過公證成為認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證據。

(4)本人認可的錄音,行為人自己承認婚外情的錄音,要求錄音真實合法。這需要取得證據的途徑要合法,在這方面可以先諮詢律師問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麼實施。

2、間接證據。

(1)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對方認可,否則,需要親子鑑定,非常麻煩;

(2)曖昧短信,取得困難,轉發又容易引起法官懷疑---是否經過了修改之後轉發給你的?條件許可可以及時將短信內容公證。

(3)證人證言,很難獨立證明婚外情事實;

(4)錄音材料,一些與婚外情有關的語音記錄;

(5)共同租房證據,直接證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證明發生婚外性行為。

間接證據不能直接證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行為,需要有其他證據佐證。

若是夫妻感情是因為配偶一方有外遇才破裂,且已經無法修復需要辦理離婚手續的,此時若是可以拿出證據證明對方出軌,那麼可以提出獲得賠償金的請求。但是畢竟外遇的行為並沒有觸犯任何的刑事法律規範,所以並不存在坐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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