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外遇女方離婚索要賠償金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8.83K

一、男方外遇女方離婚索要賠償金可以嗎?

男方外遇女方離婚索要賠償金可以嗎?

男方外遇女方離婚索要賠償金是可以的,具體可以獲得賠償的理由如下:

1、《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於當事人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違法就要承擔其後果,出軌者違反婚姻法,離婚分財產時就會少分,這就是法律後果。

二、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

(一)違法行為

首先,必須具有違法行為。有配偶者的一方行使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所限制的破壞雙方婚姻家庭關係的行為,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之一的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才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損害結果

損害結果的發生是賠償的前提條件。從婚姻法的規定來看,這個事實是以離婚這一結果來表現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是因破壞婚姻家庭關係行為而導致離婚的,才能夠請求賠償。如果沒有出現離婚這一最終結果,即使這些違法行為已經造成了實質性的損害,也不能請求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八條規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因為配偶一方離婚獲得賠償金並不是必然的,首先需要由沒有過錯的一方自己提出賠償請求,其次要拿出對方證明出軌行為存在的證據,最後就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或者是對方有支付賠償金的能力。若是不滿足這些條件,那麼即使是因為對方有過錯才離婚,也是不能獲得賠償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