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中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請律師需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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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中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請律師需要多少錢

現實生活中,有越來越多的離婚現象,也有越來越多的起訴離婚案件。單手起訴離婚一般都是夫妻單方想離婚,另一方不想離婚的情況,因此就會可能出現有一方不配合甚至不出庭的現象。那麼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請律師需要多少錢呢?

一、起訴離婚時被告不出席怎麼辦?

起訴離婚時,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須親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會公告對被告採取拘傳的措施。法院拘傳被告還是未到庭的,那麼法院會根據具體的情況按缺席判決。一般情況法院都不會對案件採取缺席審判。

但是被告最好不要心存僥倖採取不出庭的措施,如果一但按缺席審判的話,被告就視為放棄了質證與辯駁的權利,這種情況下可能法官最後審判會對原告的請求予以支持。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離婚不到庭法院怎麼判?

如果法院在傳喚之後,被告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到庭的,那麼法院就可以缺席判決。也就是説,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可以缺席判決,那麼離婚不到庭法院會怎麼判呢?是否准予離婚呢?

離婚不到庭法院怎麼判,取決於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按照婚姻法的規定,法院判決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是看夫妻感情有沒有確實已經破裂,無法修復或者和好。

離婚不到庭法院怎麼判?判斷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節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生理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訣法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奇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精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鉅額已滿2年,卻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有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伏擊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於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活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卻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於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樓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卻無下落的。

(13)收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收對方親屬虐待,或對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島主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關於起訴離婚時被告不出席的法律知識還有很多,要完全弄清楚只有靠專業的律師解讀才能做到。

三、請律師的費用問題

因為離婚訴訟涉及財產及子女,對專業要求很高,最好你能找一個專業律師幫你,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1,是否能贏官司,要看你的請求是否有事實及法律依據。

2,律師費按照案件不同,費用要看你與律師約定好一審及二審的收費標準,有的律師是全包的,有的律師是按階段收費的不同,有的是你勝訴後再支付律師費。同時要按照司法廳的律師收費辦法收費。

一般來講,不涉及財產的案件一審律師費3000元左右。有財產糾紛的,視案情可能還要按財產數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師費,最終的律師費你可以與律師確定。

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標準:

若無財產糾紛,法院會收300左右訴訟費。

若有財產,超過20萬以上的財產部分按0。5%收取。

訴訟費可以由敗訴方支付或最後由雙方協商確定。

一般情況下,起訴離婚的律師費都是由當事人與律師協商解決的,可多可少,一般的律師費就在3000左右,如果數目較大,那麼律師費會相對高一點。

1.第一次訴訟就可以把婚離掉嗎?

如果沒有確鑿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就怒氣衝衝提起離婚訴訟,結果自然是判不離,此時你只有吃驚與無奈:原來結婚不易,離婚也難。

法院對待離婚問題很慎重,離婚,意味着一個家庭的解體,意味小孩心靈可能遭受重創,意味對財產的重新分配。不輕易判離婚,維護家庭社會的和諧穩定,是司法實踐的原則之一。弄清這個問題,有助於當事人理性考慮是否提起婚姻訴訟。

法律在鼓勵提供穩定團結的婚姻關係的同時,也保障離婚的自由。第一次離不掉,自第一次判決生效六個月後再提起訴訟,沒有特別原因,法院一般都會判離是。這是基於這樣的考慮:你不斷提起離婚訴訟,證明夫妻之間確實沒感情。可以説,第一次不準離婚的判決,是作為第二次離婚訴訟的最有力證據之一。

如果第一次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的離婚訴訟,你的律師跟你説“判離絕對沒問題”或根本沒有跟你明確説第一次是否能離得掉的問題,此律師的職業道德就有點問題。

2.離婚訴訟要支出哪些成本?

第一,精神上的成本:考慮是否離婚,是精神上桎梏與反桎梏的較量,輕則憔悴,重則絕望。第二,時間上的成本:短則十天八天(調解),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涉外婚姻一年後判決下來已是常事,中間若有評估審計鑑定調查公告,還不包含於上述期限內,令你感到遙遙無期,甚至忘記了在進行離婚訴訟。

當然,專業的婚姻律師會抓住法律的程序,及時縮短訴訟時間。

第三,金錢上的成本:無財產爭議或爭議財產在二十萬元以下的,法院訴訟費一般收取三百元;如超過二十萬元,按一定比例累計增收訴訟費;複雜的案,還涉及評估、鑑定、審計等費用;對方下落不明,還涉及公告費(前後兩次);某些必須由法院調查財產線索的還需花去差旅費一大筆……某些離婚案,實際是一場經濟實力較量的戰爭。

一個專業的富有經驗的婚姻律師,他從立案的時候就會考慮整體上如何為當事人節省費用了。

3.離婚訴訟需要聘請律師嗎?

很簡單的離婚案——指的是隻請求解除婚姻關係的案件,不涉及孩子撫養、不涉及財產分割,我建議你可以到書城買本《離婚一本通》之類的普法書,現學現用,不懂就問主辦法官,當學習一次,可節約一筆律師費。

總而言之,夫妻之間的起訴離婚,當遇到當方不配合甚至不出庭的情況時,可以適當考慮向律師請求幫助。至於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請律師需要多少錢這個問題,則根據案件審理的難易程度、案件涉及的金錢數量等相關因素來確定。有的則根據金錢比例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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