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如何快速離婚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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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快速離婚家暴?

2021年如何快速離婚家暴?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對於婚姻糾紛,應以協商為原則處理。確實無法協商的,又無法繼續婚姻生活的,則可以依法起訴處理,如男方存在嚴重的暴力過錯的,受害者在離婚糾紛中可以主張多分財產和精神賠償。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的、經常性的家庭暴力,則構成虐待。

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則受害方可以依據《民法典》的規定,要求法院判決離婚。在法院判決離婚之前,受害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裁定人身保護令,以保護其自身的人身安全。

二、家暴離婚時需要如下證據

1、在丈夫實施家庭暴力時,應及時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組織、庇護所及所在單位、組織進行制止、勸阻、調解,相應機構製作的書面材料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2、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詢問筆錄。部分證據是認定當事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出警記錄能夠證明報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時間、處理結果等內容。

3、證人證言。家庭暴力的發生,除雙方當事人外,其子女和鄰居出具的證言也是認定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

4、視聽資料。視聽資料屬於間接證據的一種,其不能單獨或者直接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除了需要法院審查核實外,還需要同其他的證據相互印證,才能組成一個證據鏈被認可。

5、書面證據。加害人在訴訟前出於愧疚、維持婚姻關係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過書》、《保證書》等可以作為書面證據直接向法院提交。

綜上所述,遭遇到了家暴的人必須要有對方暴力對待自己的證據,有了家暴證據之後法院才能夠支持離婚,在被家暴之後也要去驗傷。被家暴的人想要快速離婚的話最好有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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