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都沒證件能起訴離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W

夫妻雙方都沒證件能起訴離婚嗎

一、夫妻雙方都沒證件能起訴離婚嗎?

不能,法律規定,去法院起訴離婚是需要有婚姻證明的,也就是結婚證,如果沒有結婚證是不可以起訴離婚的,需要補辦結婚登記證明方可法院立案受理。當事人可以拿着身份證到婚姻登記機關查到結婚登記的檔案,開具婚姻證明,補辦結婚證。

如果是事實婚姻,需先補證再離,如果不屬於事實婚姻,也沒有登記,那麼可以直接走人,不需要向法院起訴離婚。

起訴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法院才會受理: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户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二、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三、單方起訴離婚的需要多長時間?

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需要一定的時間。

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

但是上述的這些時間並不包括涉外離婚的情況,當然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就會更久。

結婚證是起訴離婚時必須要提供的材料證明之一,之前從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總不見得為了就離婚再專門到民政局去補辦結婚證。不過,在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雖然不能請求法院解除婚姻關係,但是,非法同居這些年所取得的合法收入,以及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等還是可以起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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