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一般多長時間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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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一般多長時間開庭?

夫妻雙方如果感情不和,一方可能會想要提出離婚,但在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提出離婚的一方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由法院判決。提出離婚的一方應提交一份離婚起訴書,如果法院受理,會通知夫妻雙方到庭參與案件的審理。那起訴離婚一般多長時間開庭?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起訴離婚一般多長時間開庭?

1、法律對立案後什麼時候開庭沒有規定,由法院根據本院的案件數量等情況自行安排;

2、法律對立案後什麼時候結案有相關的規定: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起訴離婚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079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國法律規定了法院在立案之後,如果案情簡單適用於簡易程序的,應在三個月內審結,而普通案件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成,也就是説,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離婚案件在法院立案之後最長也會在六個月內開庭審理並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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