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離婚怎麼算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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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離婚怎麼算敗訴?

一、被起訴離婚怎麼算敗訴?

民事訴訟中,所謂“贏”,也就是勝訴的意思。是否勝訴以生效判決書是否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為判斷標準,如果判決完全支持原告訴訟請求,原告就算勝訴。如果判決支持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原告就算部分勝訴、部分敗訴,被告反之亦然。從判決中訴訟費用的承擔也可以看出是否勝訴,如果訴訟費用全部由原告承擔,原告就是敗訴。如果原告承擔一部分,被告承擔一部分,原告就是部分勝訴、部分敗訴,被告反之亦然。對於離婚案件來説,如果原告只有一項訴訟請求,如果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原告就算勝訴。如果還有其他訴訟請求,則按照上述原則判斷。

二、離婚訴訟敗訴後要多久上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之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後,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

三、離婚訴訟的費用是多少?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家庭財產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徵收,即標的×4% 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徵收,即標的×3% 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徵收,即標的×2% 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徵收,即標的×1.5% 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徵收,即標的×1% 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徵收,即標的×0.5% 10010元。

綜上所述,離婚的敗訴也是依照對比情況來判定的。如果原告上訴離婚,那麼一般訴訟離婚是要根據很多程序來審核的,經審核法院判處離婚,那麼起訴方就是勝訴,而被告就是敗訴方。總的來説,如果一方的上訴申請被法院通過那方就是勝訴,另一方就是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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