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還不到一歲離婚了歸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9W

隨着社會的發展進步,物質文化的豐富,思想的多元化和開放性,使女性離婚不再是一件抬不起頭來的事,女性也變得越來越獨立,近幾年的離婚率也在不斷的上升,當夫妻打算離婚瞭如果孩子還沒有滿一週歲,孩子會判給誰呢?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寶寶還不到一歲離婚了歸誰?

一、首先我們要知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在理解了關於離婚的相關限制之後,還能確認離婚的,對於寶寶很小應該跟誰的問題我國法律也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1、父母雙方達成協議的處理

在離婚案件中,如果父母雙方就子女的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一般會尊重當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協議處理,但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的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如果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也會尊重雙方協議的。

2、子女不滿兩週歲的處理。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不滿十週歲的處理。對兩週歲以上未滿十週歲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離婚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是一個家庭的解散,孩子也會受到不小的傷害,為了對孩子負責,為了孩子能更好的成長髮展,我國法律對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做出了詳細的規定,不過具體情況也要根據法院的判決情況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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