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

來源:法律科普站 9.72K

去民政局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


在人們生活水平蓬勃發展的同時,普法工作的有效推進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可是民眾法律意識的大大提高這只是相對性的。直到現在有人對於起訴離婚所關心的問題居然是生活中去民政局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首先起訴離婚證不是去民政局,在法院起訴離婚的流程是遞交了訴訟狀以後等着開庭就行了。

去民政局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

起訴離婚不必先去民政局,直接去法院起訴即可。因為民政局不會處理離婚糾紛,只有當雙方協議離婚時才需要去民政局。

訴訟離婚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希望通過我們的本站平台的介紹以後,大家最起碼要對生活中去民政局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的這個常識性的法律知識要知道的。除了是協商離婚的能夠到民政局辦理相關的手續,但離婚訴訟是一種最基本的民事訴訟活動,只有民事法庭才具備生育資格,至於怎麼起訴,也就是先前準備好一份起訴狀和證據清單就行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