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費收取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9W

離婚律師費收取標準是什麼

一、離婚律師費收取標準是什麼

聘請律師的費用需和律師另行洽談。

目前,各地律師接手離婚案件收費不一。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律師收費起價一般500元到1000元;經濟發達地區,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律師收費相對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師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個離婚案件;有的律師起價卻能達到一萬元;另外,根據案件爭議標的額的不同,律師收費也有差異。目前律師收費一般有兩種:

其一,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五千元起價。也就是説,不論案件爭議金額再小,甚至沒有爭議共同財產,起價的收費額就是五千。如果爭議財產超過了一定額度(一般是十萬元),超出部分還要加收一定比例。總之,家裏財產越多,律師收費的價格可能就會越高。

其二,風險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費用,再確定一個打回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這種案件一般適用於爭議焦點在於財產分割的案件,這種案件一般難度在於共同財產的取證或執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況或銀行存款情況,或公司股權持有情況,或另一方的財產分散,在各個省市甚至各個國家。需要律師做大量調查取證工作。為了鼓勵律師工作積極性,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先由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啟動資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後律師再調取相關證據,查找對方財產,做財產保全工作,一直負責到案件判決後的執行。在執行回來的財產中,律師提取一定比例的報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如果訴訟中需要聘請律師,那麼律師費是由聘請方自行承擔,即使勝訴,也不能要求對方承擔。

二、不受理的離婚訴訟有哪些

無論哪一方提出的離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調解和好,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調解有三種結果:

(1)調解後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

(2)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製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係自此解除;

(3)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

如果調解和好,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自動撤訴,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3、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包括:

(1)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或者上訴人未按期交納案件受理費的。

(4)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我們都知道,如果男女一方想要離婚,而另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就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但並不是所有的離婚訴訟法院都受理的。實踐中應注意的是,現役軍人由於其特殊的性質,法律作出了另一個限制,即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