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女方户口如何解決

來源:法律科普站 8.98K
離婚後女方户口如何解決
夫妻離婚後,女方的户口除了可以辦理遷移,一般來講,除遷回結婚前原户籍所在地外,還有以下的處理方式:
1、另立門户
由於户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並符合當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2、再婚後再遷
如果離婚後再婚,可以在離婚後將户口遷往再婚一方對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續和證明,除了參照上述所説的,還必須具體瞭解當地的户籍政策和細則
3、不遷出
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户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而還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這是因為,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在户口簿上加蓋“離婚”公章。當然,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裁決或調解書要求等情況,則女方必須遷出。
按照有關規章規定,離婚後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來的户口本分成兩個離異後的夫妻各自新辦一本户口本,或一方遷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