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丟失離婚證明去哪裏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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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證丟失離婚證明去哪裏開?

離婚證丟失離婚證明去哪裏開?

1、離婚證丟失離婚證明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開具,讓户籍民警在户口冊頁的背面變更欄中根據離婚證寫明某年某月某日離異,並蓋上户籍專用章。

2、未婚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身份證、户口本到當地公安機關開具户籍證明,加蓋紅章。

3、結婚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到當地鄉民政所出具婚姻證明。

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怎麼辦

1、申請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兩張、户口簿、身份證;已婚的應持〈結婚證〉,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務證〉、落實節育措施證明、查環查孕證明;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會撫養費徵收收據等證件,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

2、本人向所在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村(居)委會進行登記備案。

3、户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辦審核,對提供資料齊全的,及時辦理《婚育證明》。

4、成年育齡人員到達現居住地後,應當在15日內到現居住地的鄉鎮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現居住地對未持有户籍所在地發放的全國統一格式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成年流動人口,發給當事人《限期補辦婚育證明告知書》,並限期在一個月內補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在限期補辦期間,現居住可為以下人員辦理臨時《婚育證明》:

(1)經核實、婚姻、生育信息完整、準確的;

(2)在現居住地依法辦理暫住登記或居民登記1年以上,並具有穩定職業和住所的;

(3)已採取絕育措施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後方可辦理《婚育證明》;

(1)生育後未按規定落實節育措施的;

(2)政策外懷孕未採取補救措施的;

(3)政策外生育未做處理的。

在現實生活之中,有些時候可能會用到離婚證,但並非所有已經離婚的公民都能妥善的保管報自己的離婚證,對於離婚證丟失,但是又需要用到離婚證的情形,公民可以帶着户口本等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離婚證明的開具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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