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去法院起訴離婚分配財產?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9W

一、怎麼去法院起訴離婚分配財產?

怎麼去法院起訴離婚分配財產?

起訴離婚分配財產的程序是:

1、寫起訴狀:首先將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寫清楚,然後列明訴訟請求,最後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寫清楚。

2、帶上起訴狀,證據(欠條或合同)複印件到當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後,回家耐心等待:法院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舉證通知,給起訴人送達舉證通知,被告的答辯狀。

4、確定開庭日期後會給你們送達傳票,按照傳票上的日期去法院參加庭審。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具體處理情況,涉及到具體的財產分割意見,可以首先由雙方協商進行認定,如果可以達成一致意見的,那麼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可以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和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