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登記是怎樣的意思呢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4W

離婚登記,是指自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通過婚姻登記機關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定程序。在中國,凡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雙方須親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査後,査明雙方確屬自願離婚,並對子女和家庭財產等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准予離婚登記,發給離婚證,作為婚姻關係已合法解除的憑證。如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説明原因。
登記是離婚登記工作的最後環節。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作為婚姻關係已經合法解除的根據。如果查明離婚並非出自於雙方自願,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登記是怎樣的意思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