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刑期間可以申請離婚嗎
選擇離婚情況有很多種,有一些夫妻因為一方犯罪被判刑,從而受不了各種壓力想要和對方離婚自己生活,但是又被夫妻共患難而折磨,那麼夫妻一方在服刑期間內,兩個人是不是可以申請離婚呢?
在服刑期間可以申請離婚嗎
根據我國的《民法典》的規定,夫妻一方在服刑期間內也是可以申請離婚的,主要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就是協議離婚,其實有一方在服刑期間內,夫妻兩個人的離婚程序並沒有因此受到限制,這種就是自願離婚的一種了。自願離婚就是雙方已經對自己孩子的撫養問題和財產分割等問題已經達成了協議,並且已經簽了離婚協議書,這種情況就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只不過由於服刑人員的身份比較特殊,還是需要向監獄進行申請出獄辦理,並且由指定的警察陪同辦理登記離婚才行。
第二種就是訴訟離婚了。法律中規定在一方服刑期間內,另外一方是可以去提起離婚訴訟的,這種情況對於離婚的夫妻來説甚至還要簡單一點,是因為普通的離婚官司基本上都是需要經過兩次或者更多的訴訟才可以解決諸多問題,但是與服刑人員的起訴離婚會更加快速,一般只需要一次訴訟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當然這也是法律要求的出獄時間決定的。
只要夫妻兩個人的感情已經破裂,符合了《民法典》中可以申請離婚的幾個條件,基本上都是可以申請離婚的,並不受到是否因為一方服刑的限制。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當然,實際選擇的離婚方式不同,那麼對應需要滿足的條件也是不同的,這點也是需要注意的地方。而從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的手續來看,自然協議離婚的手續是相對要簡單一些的,因而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其實都會優先考慮通過這種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