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定要本人去辦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4W
離婚一定要本人去辦理嗎
律師解析:離婚一般一定要本人去辦理的。
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
當事人登記離婚,必須共同前往一方户籍登記地婚姻機關辦理。
雙方起訴離婚的,應當親自提起離婚訴訟
但若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行為的,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申請撤銷監護,並在指定監護人後,由變更後的監護人代為提起離婚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二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銷其監護資格,並依法指定新的監護人;
變更後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