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沒有結婚證如何離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3W
請問沒有結婚證如何離婚
律師解析:沒有結婚證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自始至終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如果當事人起訴單純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另一種是結婚證丟失,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的證明,然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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