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怎樣起訴離婚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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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結婚證怎樣起訴離婚協議的?

沒有結婚證怎樣起訴離婚協議的?

沒有結婚證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情形,

根據相關規定,當事人起訴單純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解除。一般同居關係糾紛的析產或者子女撫養糾紛,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二種,是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情形,

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

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的證明。

最後,還可以向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查閲並複印婚姻登記檔案。

加蓋有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印章的婚姻登記檔案複印件可以證明婚姻關係存在,當事人可以持該複印件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離婚的流程有什麼?

1)當事人申請

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

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户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於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並由雙

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條件;

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沒有結婚證需要先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才可以離婚,離婚有三個步驟:當事人申請,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離婚登記和發放離婚證。協議離婚需要按照屬地管轄規定,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其離婚手續是否齊全。對符合條件且自願離婚的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併發放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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