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費打官司能要回來嗎 - 分手費一般多少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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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手費打官司能要回來嗎?

分手費打官司能要回來嗎?分手費一般多少合適?

分手費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如果一方提出索要分手費,另一方自願支付這筆費用,在不違法、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情況下,法律是不禁止的,雙方所簽署的協議也是有效的。而且如果已經自願支付了,也不能以不受法律保護為由要求返還。

如果在簽訂分手合約時,一方是欺詐、脅迫的手段讓對方簽下約定支付分手費協議,不能得到法律支持,違背了民法事務中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在民事中,有五種合同是無效的,大家需要注意:

①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分手費一般多少合適?

是於法無據,屬於民事糾紛,不受法律保護,法院也不予受理。

在現實生活中,分手費的給付方式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幾種:

1、付現。

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係時,一方當即給付對方分手費。付現方式是一種最現實最痛快的方式,大多不會發生分手費糾紛。

2、承諾。

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係時,一方以承諾方式給付對方分手費。由於承諾方式不是當即履行,給付分手費一方在達到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係目的後,就有可能反悔而不按當初的承諾給付對方分手費,由此發生分手費糾紛。前文所述成華法院和龍泉法院受理的案件,就是分手費部分沒有履行而發生的糾紛。承諾又包括欠條承諾、借條承諾、抵押承諾等。

①欠條承諾是指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係時,一方向對方出具欠條而承諾給付對方分手費。

②借條承諾是指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係時,一方向對方出具借條,以借到對方金錢或財物的方式承諾給付對方分手費。

③抵押承諾是指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係時,一方承諾給付對方分手費,並將自己的財物抵押給對方作為給付分手費的擔保。

3、協議約定。

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係時,雙方協商並簽訂協議,明確約定分手費的數額以及給付期限和方式。協議約定是男女雙方設定分手費最具體、最全面的方式。

4、權利轉讓。

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係時,要求解除關係的一方將其個人私有的債權、股權、經營權等作為分手費轉讓給對方。隨着市場流通領域的日益成熟,權利轉讓方式越來越受人們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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