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後育有子女,一方死亡,財產怎麼繼承?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6W

      在離婚後雙方復婚的情況經常出現,如果夫妻在婚後又生了子女,而一方又去世了,這種情況下留下的遺產應該如何分割呢?繼承權屬於誰?這種情況如果不能處理好,很容易引起經濟糾紛,鬧上法院。

再婚後育有子女,一方死亡,財產怎麼繼承?

      遺產繼承一般有這些情況:

      1、已經立有遺囑,那麼就按照遺囑進行處置;

      2、未立遺囑的話,就按照法律規定來繼承。

      法律對繼承順序有如下規定:

      第1順序為:配偶,兒子女兒,父母

      第2順序為:兄弟姊妹、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繼承時,首先是第1順序的繼承,其他人不可繼承;如果第1順序沒有繼承人繼承,再是第2順序繼承人。如果是再婚情況下的繼承,又包含着繼子繼女與繼父繼母之間的關係,這種情況下繼承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一般來説,和被繼承人有着撫養關係的繼子繼女才被法律認可為繼承人,反之法律不予認可。

      如果繼子繼女與繼父繼母沒有撫養關係,法律不支持其繼承繼父母遺產。在繼承遺產時如果都是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一般會平均分配,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則會區別分配:

      1、如果一方繼承人沒有正常勞動力,生活出現困難,分配遺產時會適當照顧

      2、主要負責撫養被繼承人的,或者和被繼承人生活在一起的,會多分遺產

      3、有能力和條件撫養卻不盡義務的繼承人,不分或者少分

      4、所有繼承人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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