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母親有權利處置房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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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親去世母親有權利處置房產嗎

父親去世母親有權利處置房產嗎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是否有權處置房產需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該財產屬於活着的一方所有,活着的一方可以任意處置。

2、如果該財產屬於去世的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者去道世的方佔有該房產的份額,那麼去世方所佔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額就需要先進行財產繼承:

(1)去世方所佔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額都由配偶繼承時,那麼活着的一方繼承後也有權支房產進行處置;

(2)去世方所佔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額有其它人(如:去世方的子女、父母)繼承時,則房屋答出售需要其它繼承權利人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夫妻房產怎麼辦理過户

1、需由夫妻雙方共同提出申請,操作步驟如下:夫妻雙方攜帶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屬區域的房產管理交易核心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房產管理交易核心將對夫妻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

2、登記土地變更程序受理申請。①資料齊備予以受理;資料不齊或不合規定,説明理由,需補交材料,並説明需要補交的材料和補交期限,補交材料齊備後予以受理。②對受理編號,發放回執單。

3、產權審核。登記人員審查資料,實地調查情況,若申請符合規定,則報上級核准。直至最終審核階段通過。

4、繳納費用,領取證件。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或經辦人持授權委託書及本人身份證到是房屋產權登記核心繳納相關費用,然後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根據規定,如果夫妻雙方其中任意一方沒有經過另一方同意時處置房產,則被視為無效。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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