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承香火過繼兒子有繼承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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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繼承香火過繼兒子有繼承權嗎

過繼是古時候保留下來的習俗,也就是現在法律上的收養,不同的是,過繼並不是法律名詞,意義和範圍比收養要窄。根據我國現行的《繼承法》和《婚姻法》規定並不承認過繼這種親屬關係。另外過繼如果不能被認定為法律意義上的收養關係,那麼當事人彼此其實都不會對對方的遺產享有繼承權的;相反過繼假如可以被認定為合法的收養關係或已經形成了事實收養,那麼作為養子養女是享有繼承權的。從《婚姻法》第26條的規定中可以知道,受法律承認的收養關係,其中雖然屬於養父母子女,但實際雙方的權利義務,也是會適用《婚姻法》中關於親生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為繼承香火過繼兒子有繼承權嗎 第2張

也就是説,合法的收養關係一經成立,養子女便取得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權繼承養父母的遺產。《繼承法》也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樣收養關係下的子女。

過繼能否被認定為收養是根據具體情況來定的,如過繼子女在過繼之後與繼父繼母一起生活,並與原來父母脱離了子女關係,可以被認為有了事實收養。結合按照《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8條的規定來看,現實中,要是親戚朋友、羣眾公認,或由相關組織證明,實際當事人已經以養父母子女的女關係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即使實際並沒有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也是可以按收養關係來對待處理。

為繼承香火過繼兒子有繼承權嗎 第3張

相反,如果過繼的目的只是為了延續家族的的香火,或只是為了繼承繼父母的遺產,實際並未與過繼的父母一起生活,同時也沒有對繼父母履行贍養義務的話,即使有所謂的過繼手續也不能認為是收養,自然,這種過繼子女與過繼父母之間也就沒有任何權利義務關係。過繼子女就不能繼承遺產。若有雙方當事人相關的合法文書自然是最好的過繼收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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