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最低給孩子撫養費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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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最低給孩子撫養費是多少?

一、離婚最低給孩子撫養費是多少?

一般是對方收入的20-30%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2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確定。

③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二、離婚撫養費太貴,可以減少嗎

根據司法經驗,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當減少:

1、給付方的收入明顯減少,雖經努力,仍維持在較低的水平;

2、給付方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定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又有撫養能力;

3、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經濟來源的,則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4、需要注意的是,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減少或中止給付撫養費後,一旦恢復甚至超過原有的撫養能力,子女仍有權要求恢復至原定的撫養費數額,甚至要求增加撫養費

綜上所述,離婚最低給孩子的撫養費,一般都是固定工資的百分之三十,若是沒有固定工作的,可以雙方協商在減少一些撫養費,但是法院在審理時會考慮當事人是否具有相應的勞動能力、經濟來源是否充裕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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